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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会实现“商业化”吗?

    信息发布者:宏达电脑
    2019-07-08 11:21:48   转载

   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,农村年轻人逐渐和农村“脱离”了联系,农村中渐渐只剩下了一批中老年群体,这里就涉及到一个“农村宅基地”的“继承”问题。相信许多朋友对这个话题都很感兴趣:如果农村老人过世后,在城市生活的子女能否继承其“农村宅基地”的使用权呢?

    未来,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会实现“商业化”吗?


    关于这个问题,首先,要看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子女有没有办理“农转非”,《土地管理法》强调,宅基地的相关福利只针对农业户口人员,非农户口不能享受。

    当然,这还要看农村父母有没有给子女留下房屋。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虽然归集体所有,但《物权法》中规定,农村房屋属于私人物品,子女是可以继承的,继承了父母的房屋后,相应的就会继承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了。

    未来,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会实现“商业化”吗?


    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,家中的老宅逐渐荒废倒塌,使得乡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宅基地,这些宅基地被集体收归后又该如何处理呢?

    在2014年印发的《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》中提出了“三权分置”的概念。所谓“三权分置”指的就是宅基地“所有权”、“资格权”、“使用权”的分离。这一概念的提出适度放活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。宅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制,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,宅基地有了“流通属性”。再加上现在农村实行的是“一户一宅”制度,经过土地改革后,曾经“一户多宅”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,大量闲置土地为“商用”提供了条件。

    未来,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会实现“商业化”吗?


   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地产“炒”得非常火热,目前,城市地区的房产开发已经遇到了“瓶颈”。未来,农村宅基地是否会成为房产商新的市场呢?

    如果单纯了满足城市的扩张,对于农民朋友而言并没有多少好处,但农村宅基地的还掌握在“村集体”手中,其利益仅限于集体内部成员。所以,村民还不必担心来自“房产商”的威胁。

    未来,闲置的农村宅基地会实现“商业化”吗?


    未来,当农村人口大量外流,掌握着大量闲置宅基地的村集体会不会发展成为新的“房地产”开发商呢?毕竟“越来越多的农村成立了自己的农业合作社,农业农村都在朝着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前进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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